好消息!
自2026年1月1日起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由每人每年2017元
调整为每人每年2127元!

为进一步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发挥医保的共济减负作用,实现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结合统计部门有关数据,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为2127元/年。
要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记得提前进行选点!
我市参保人可选1-3家定点医疗机构(一、二、三级)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其中至少要选定1家为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每年10-12月,参保人可申请变更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记得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变更,锁定2026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异地就医的参保人:若您是通过提交“材料”方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往返两地看病更方便。




参保人如在线上选点遇到问题,
可以线下前往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
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窗口
进行咨询办理。
肇庆医保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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